2月5日,鲁高公司召开“违规经商办企业”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,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参会。
会上传达学习了四川公司纪委《关于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“以案促改”的纪律检查建议》文件精神,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以及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》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规章制度,统筹部署了鲁高公司“以案促改”的主要任务及工作安排。
会议强调:一是提高思想认识,深刻领会违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重要意义,认清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。二是强化监督检查,按照本次“以案促改”的内容、要求,及时填写、更新干部廉洁档案。三是定期开展自查自纠,对干部职工出现的违规经商办企业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做到早警示、早制止、早处理。四是充分发挥相关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,组织各部室更新完善权力事项清单,梳理形成权力运行负面清单。